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 “淡化所精神”表述语之三

“淡化所精神”表述语之三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2-08-16


表述语:
    不息为体  日新为道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机关支部
内涵阐释:
    唐刘禹锡在《问大钧赋》中指出:“且夫贞而腾气者,健而垂精者昊昊。我居其中,犹轮是蹈。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意思是说:运动不息,变化不已,是事物的常态。引申来就是要以坚持追求作为本体,以每天创新作为途径。对我所来说,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建所初期,困难重重,先天不足,似乎有些“生不逢时”。然而条件的艰难并不减先辈们的创业斗志,他们用一张白纸画出了绚丽的图画。
    二是科学谋划、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老一辈创业者们坚持“不仅要求得生存,更要谋划发展”的发展理念,先后在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提取三大领域取得进展,积累技术基础,奠定了我所的技术地位。
    三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随着我所进入海水利用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时期,持续创新不仅使我们成为全国惟一专门从事海水利用公益技术、共性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和发展战略研究的国家级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而且所内人才济济,所容所貌焕然一新,科技创新、业务支撑、质检保障全面发展服务国家社会。
    建所30年来,正是由于一代代科研工作者的不懈追求,才使得我所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展望未来,惟有不懈追求,不断创新,才能满足国家对水的需求,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