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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样须知

        为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仪器的安全,请您在送样时,对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放射性、磁性、易燃、易爆等对人员和仪器有害的样品(包括溶剂和分散介质),务必向本中心工作人员说明,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为提供满意的服务,请送样之前仔细阅读以下送检注意事项以及各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第一部分  水样送检注意事

1. 客户需提供至少5L样品。

2. 提供水样种类,如是否为海水、苦咸水、废水、生活饮用水、矿泉水、纯净水、工业用水(电力、化工)等,以便使用适宜的检测规范标准进行检测。

3. 水样需注明采样地点、区域、运输方式以及保存方式,中心只对来样负责。

4. 微生物样品应选用灭菌瓶,并注明采样地点、区域及保存方式等。


第二部分 各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1.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仪:

        样品溶液的浓度必须适当,且必须清澈透明,不能有气泡或悬浮物质存在。

2. 气相色谱仪:

        能直接分析的样品应是可挥发且是热稳定的,沸点一般不超过 300℃,不能直接进样的,需经前处理。

3. 离子色谱仪:

        送检样品可以溶于水或稀酸、稀碱,所用的酸碱不能含有待测离子。对于样品中含有待测元素,但在水、酸、碱溶液中以非离子状态存在的化合物,需要进行相应的样品前处理。

4. 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1)请告知样品种类和属性(如矿石、合金等)。尽可能列出主要成份、杂质成份及其(估计)含量及待检元素含量大致范围。对于溶液,请写明介质成份(溶剂、酸碱的种类及含量)、含氟( F-)与否,因为氟   (F-)将严重腐蚀雾化器。

        (2)固体样品送样前应消解完全,如含悬浮物或沉淀,务必过滤。其最终酸度控制为1%~5%,同时提供样品空白,样品量至少10 ml 。

5. 原子荧光光谱仪:

        (1)样品分析一般要求

        原子荧光光谱仪分析的对象是以离子态存在的砷(As)、锑(Sb)、锗(Ge)等及汞(Hg)原子。样品必须为水样,固体样品送样前需消解完全,并同时提供样品空白。

        由于铜、银、金、铂等金属对待测元素的干扰较大,因此该几类合金样品中的砷、硒、碲、汞不宜采用本仪器测定。

        (2) 样品份量:水样不少于100mL。

        (3) 送样前请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尽量提供相关信息。

6. 差示扫描量热仪:

        固体样品,在所检测的温度范围内不会分解或升华,也无挥发物产生。样品量:单次检测无机或有机材料不少于 20mg。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条件(包括检测温度范围,升、降温速率,恒温时间等)。

7. 热重分析仪:

        样品量不少于30mg。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温度范围、实验气氛(空气、N2或Ar)、升温速率、气体流量(如有特殊要求)等。

8. X-射线粉末衍射仪:

        送检样品可为粉末状、块状及其它形状。粉末样品需要量约为0.2g(视其密度和衍射能力而定);块状样品要求具有一个面积小于1.8cm´1.8cm 的近似平面;其它样品可咨询本中心。

9. 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仪:

        送检样品必须为干燥固体,块状、片状、纤维状、颗粒或粉末状均可。应有一定的化学、物理稳定性,在真空中及电子束轰击下不会挥发或变形;无磁性、放射性和腐蚀性。对含水份较多的生物软组织样品,用户预先进行临界点干燥前的固定、清洗、脱水及用醋酸(异)戊酯置换等处理。图像观察样品应预先镀金膜,成份分析样品必需镀碳膜。一般情况下,样品体积不宜太大。粉末样品每个需1克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