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中央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4个文件,并展开了讨论。学习会由党委书记钱金玉主持,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支部书记和部门领导参加了学习会。
党委书记钱金玉首先对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并一些重点规定进行细化讲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边鸣秋宣贯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并对“两项法规制度”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进行了解读和阐述。
钱书记指出,通过这次学习一是要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立足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了科学定位和规范。三是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抓落实上见成效,并为下一阶段“争先创优”工作打好基础。
边鸣秋副书记在发言中强调,两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要通过抓好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所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海水淡化事业发展。
中心组其他成员赵楠、李金山、杜建军等同志也结合各自的工作做了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