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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丁鹏、吴祖永两同志获《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0-12-06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颁发《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要求和市计生委(1999)13号文件精神,市计生委对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以上,或工龄30年以上,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0年以上人员,颁发《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
    经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审核批准,我单位丁鹏、吴祖永两同志符合条件,并于近日获得了《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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