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抽查各单位“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来源:中国海洋报 2013年8月26日 发布时间: 2013-09-11
日前,国家海洋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和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6家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并从自身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围绕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工作实施细则,力求做到用制度来管事、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还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和关心群众生活等方面着手,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取得明显成效: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开短会、讲实话,会议时间缩短了,效率提高了;公款大吃大喝没有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在抽查中,检查组还发现了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同志担心“八项规定”是一阵风,存在一定的观望心态;有的同志把开展群众活动与落实“八项规定”对立起来,存在极端思想。二是执行过程比较机械。有的单位和同志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重形式大于重内容,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想办法、下功夫。三是执行标准存在差异。由于不同地区单位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标准不同的问题;另外,在不同工作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如一些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大幅下降,而因公出国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基本不变。四是重“禁”轻“导”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单位对“八项规定”的理解偏重于“不许做什么”,而轻视了“应该做什么”;大多数单位在提倡勤俭节约、避免奢侈浪费方面做得比较好,但对于加强调研、密切与群众联系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国家海洋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深化思想认识。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践行“八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党员干部准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积极整合各级学习培训资源,将“八项规定”列入领导干部轮训及各级党校培训的必修课程。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统一执行标准。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在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建立考评机制;定期组织纪检、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查找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的做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问题,要迅速核查,严肃处理。 (记者 崔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