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科研财务助理正式上岗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7-10-17
为进一步创新科研服务方式、提升财务服务科研一线效能,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我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要求,制定了《淡化所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提高科研财务助理的财务水平,8月28日-29日,财务处在中心实验楼14报告厅对各部门的财务助理进行了培训,深入剖析了淡化所财务审批权限规定及原始凭证管理办法,普及了基本的会计知识,讲述了固定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方面的知识,针对于现金、电汇、支票及公务卡报销的易错点进行了培训。会后针对于培训内容对财务助理进行了考核,考核合格后财务助理正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