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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山东泓瑞医药科技股份公司签署“副产母液磷酸盐资源化处置产业化技术开发”技术开发协议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8-06-08


    5月19日,我所与山东泓瑞医药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泓瑞)签署了“副产母液磷酸盐资源化处置产业化技术开发”协议。该协议明确:为推进山东泓瑞藜芦醛副产母液磷酸盐资源化处置产业化,采用工程费(600万元)加技术开发费(100万元)的形式由我所负责并完成该项目产业化设计及建设;项目建成后山东泓瑞拥有该技术使用权,10年内该项目销售的磷酸盐产品每吨支付我所100元技术使用费;协议明确合作双方项目完成后,联合申报的国家部、委、局和地方的科研项目的责权利及其他事宜。黄西平主任作为我所和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吴华强经理作为山东泓瑞医药科技股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分别在技术开发协议上签字。

    协议签署后,初喜章处长表示,充分利用我所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势,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山东泓瑞的发展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力争将该产业化项目建设成具有示范意义和显示效应的资源循环处置样板工程,在此基础上共同推进相关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推广并联合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山东泓瑞裘月南总经理对我所的技术能力表示充分肯定,也对我所提供的技术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项目完成后,以该工程为样板,共同推进技术成果在其他精细化工行业含磷母液及废水的资源化处置利用的产业化转化,通过产学研结合,实现合作共赢目标。目前海化室已成立“副产母液磷酸盐资源化处置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已科学安排人员和各种资源,正在按照协议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为含磷酸盐副产母液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成功范例,其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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