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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三定方案”新职能 推动海水利用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0-01-28


    12月23日-25日,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率领由海洋科学技术司主要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对天津地区海水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专题调研是国家海洋局认真履行国务院 “三定方案”赋予的“海水利用研究、应用与管理” 新职能的重要举措。
    23日,调研组先后对天津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和海水循环冷却工程、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天津碱厂海水循环冷却示范工程、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工程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工厂车间和实验室,与企业负责人、工程专家深入交流,了解当前海水利用发展现状,探讨产业化制约因素。24日,调研组来到淡化所,仔细听取了关于海水利用项目执行情况、存在困难和发展建议的汇报,并与我所领导及科研人员进行了亲切座谈。座谈中,陈连增副局长多次表示:海水利用是海洋经济领域中大有希望和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希望通过调研及时了解当前海水利用工作的最新进展,有的放矢地开展下一步工作,希望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献计献策,共同推动海水利用工作科学发展。
    在结束调研和座谈活动后,陈连增副局长对下一步的海水利用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加强海水利用战略研究,并参考相关行业的发展模式。二是逐步构建起国家海水利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培育国内海水利用的领军企业。四是建立海水利用的质检体系,形成对海水利用市场的监管能力。五是加强对海水利用工作的宣传,扩大海水利用的应用范围。
    在谈到2010年海水利用工作时,陈连增副局长也提出4点明确意见:第一,积极筹备《海水利用规划》中期评估,为“十二五”规划搭建良好平台。第二,适时成立局内海水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加强协调。第三,尽快出台有利于推动海水利用发展的政策,不求大求全,启动是关键。第四,努力推动建立海水利用示范区和示范点,不仅有技术的示范还包括管理、服务保障等一系列工作的示范。
    局科技司司长周庆海,副司长邱志高、雷波和康健处长一同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我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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