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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科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颁..

来源:海水之光    发布时间: 2012-12-10


  日前,《科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重要管理制度,在所领导班子、机关职能部门、研究室(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历经5个多月,终于颁布实施。标志着我所业务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既是我所落实新“三定”职能、转变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所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摒除积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具体体现。凝聚了全体参与制定工作人员的智慧、体现了广大科技人员诉求和期望。
  制度制定之初,所领导班子全面科学地分析了我所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认准梳理了存在的现实问题,围绕班子明确的发展思路和理念,对制度的制定提出了“有利于转变发展模式、有利于加快发展速度、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基本要求。机关有关部门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既要考虑过去,还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未来,同时兼顾可操作性”的编制原则。初稿出台后,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征求意见和修订,最终经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三项制度中,《科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紧密围绕我所的职责和任务,充分考虑了我所科研业务的现实特点和发展方向,结合根据国家有关项目运行和管理精神,分别从职责分工、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奖惩等五大方面对我所科研业务的管理与运行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规定。彻底打破了以往存在的职责不清、机制不实、管理不顺的弊端,并首次对科研人员出高水平成果、发高水平论文、出优秀专利的鼓励措施纳入制度,体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我所横向项目领域窄、项目少的现状,在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和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研究室、中心更多地争取横向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取得相关资质,打破了过去研究室、中心争取横向项目积极性不高的弊端。
  《岗位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重点针对过去存在的“大锅饭”、“平均主义”现象严重、缺乏激励和奖励机制和科技人员的危机、忧患意识不足等问题,彻底打破旧的分配体系,在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统筹兼顾、公正公平,注重科研一线、突出业绩贡献的原则下,重新搭建分配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了薪酬水平决定、激励约束、统筹调控和考核评价机制,使我所的薪酬分配机制第一次在制度层面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三项制度业虽已出台,在今后还会根据实际运行效果不断修订和完善,但我们相信,在这三项制度的规范和引导下,我所的科研业务、技术开发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会得到更大的激发,我所的整体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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